平安春运 交警同行 | 酒驾营运车、醉驾...24日,5名驾驶人涉酒驾驶被查!
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春运期间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1月24日,三亚交警共出动警力118人,设置检查卡点6处,查处交通违法行为645起。其中,涉酒驾驶50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4起,醉酒驾驶机动车1起,非机动车涉酒驾驶45起),超员载人2起,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2起,未系安全带8起,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检验12起,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悬挂号牌11起,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250起,教育劝导二轮电动车驾乘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204起,其他交通违法行为106起。
1月24日22时56分许,三亚交警天涯大队在凤凰路某路段开展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行动时,依法拦截一辆琼BG***5号牌小型普通客车,经现场酒精呼气式检测,驾驶人刘某文(男,41岁)血液中酒精含量为99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随后,交警路管员将其带往市中医院酒精毒物检测中心进行抽血检验。经检测,刘某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43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1月24日22时56分许,三亚交警天涯大队在胜利路某路段开展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行动时,依法拦截一辆赣CA***5号牌重型货车,经现场酒精呼气式检测,驾驶人张某飞(男,36岁)血液中酒精含量为90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随后,交警路管员将其带往市中医院酒精毒物检测中心进行抽血检验。经检测,张某飞血液中酒精含量为74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且该车辆为营运车辆。
1月24日22时许,三亚交警天涯大队联合高峰派出所在南岛某路段开展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行动时,依法拦截一辆琼A3***9号牌小型普通客车,经现场酒精呼气式检测,驾驶人符某(男,41岁)血液中酒精含量为61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1月24日23时52分许,三亚交警天涯大队联合凤凰派出所在225国道某路段开展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行动时,依法拦截一辆琼BE***9号牌小型普通客车,经现场酒精呼气式检测,驾驶人骆某洋(男,45岁)血液中酒精含量为94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随后,交警路管员将其带往市中医院酒精毒物检测中心进行抽血检验。经检测,骆某洋血液中酒精含量为7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1月25日2时11分许,三亚交警崖州大队在南滨中学路段开展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行动时,依法拦截一辆蒙B6***T号牌小型普通客车,经现场酒精呼气式检测,驾驶人孙某盼(女,26岁)血液中酒精含量为48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刘某文因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2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相关规定,三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依法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张某飞因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2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相关规定,三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依法对其处以5000元罚款的处罚,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并处15日行政拘留。
符某、骆某洋、孙某盼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2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相关规定,三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依法对符某、骆某洋、孙某盼处以2000元罚款的处罚,机动车驾驶证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
道路千万条
安全第一条
春运期间
三亚交警将不分时间、地点
严厉打击酒驾醉驾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希望广大驾驶人安全文明出行
主 编:张海哲
编 辑:周 瑜
校 对:符泽云
“观看‘电影’+事故案例展板”,行人横穿马路,三亚交警持续整治!
Sanya Public Security Bureau Traffic Police Detachment
三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